1.高雄捷運股份公司成立於89年12月28日,依「徵求民間參與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紅橘線路網建設案」取得高雄捷運「興建營運合約」與「開發合約」,特許期間合計為36年,自民國90年10月底開工日起算,特許期間至民國126年10月底止。
2.高雄捷運將大幅縮短民眾通勤旅行時間,擴大都市居民的生活版圖,讓民眾感受到安全、可靠、便捷、舒適的運輸服務。捷運並非單純的交通運輸事業,它帶給民眾的不單是便捷的運輸,亦是都市型態的塑造者,及優質生活的推手。此外,高雄捷運亦結合公共藝術,利用公共藝術的柔性角色,營造活潑而優質的捷運文化,為港都塑造新風格,同時提供市民一個親近藝文生活的場域,可望為南部地區帶來一番嶄新的面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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